《明史》三百三十二卷,包括本纪二十四卷,志七十五卷,列传二百二十卷,表十三卷。它是一部纪传体明代史,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(公元1644年)二百多年的历史。
清朝顺治二年(公元1645年)设立明史馆,纂修明史,因国家初创,诸事丛杂,未能全面开展。康熙四年(公元1665年),重开明史馆,因纂修《清世祖实录》而停止。康熙十八年(公元1679年),以徐元文为监修,开始纂修明史。于乾隆四年(公元1739 年)最后定稿,进呈刊刻。从第一次开馆至最后定稿刊刻,前后经过九十多年,是官修史书历时最长的一部。
在二十四史中,《明史》以编纂得体、材料翔实、叙事稳妥、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,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。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、史料的运用、对史事的贯通、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。虽然它的篇幅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《 宋史》,但读者并不感到冗长而生厌。
张廷玉(1672年-1755年),字衡臣,号砚斋,安徽桐城人。是康熙、雍正、乾隆三朝的老臣。二十九岁被康熙选为庶吉士,三十二岁授翰林院检讨,随后便平步青云,成了康熙的近臣。张廷玉真正发迹是在雍正一朝。立志改革的雍正,使他在官场上如鱼得水。雍正性猜忌,但独独相信张廷玉,乾隆登基后,张廷玉就逐渐从荣誉的最高峰滑落。但他是清代汉臣获配享太庙的第一人,并开清代文臣封侯伯之先例.其父张英,亦为康熙朝的户部主管。曾先后纂《康熙》、《雍正实录》,并充《明史》、《国史馆》、《清会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