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。梁沈约撰﹐含本纪十卷﹑志三十卷﹑列传六十卷﹐共一百卷。今本个别传文有残缺﹐少数列传是後人用唐高峻《小史》﹑《南史》所补。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後﹐後人移於纪﹑传之间﹐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。
沈约(441~513)﹐字休文。吴兴武康(今浙江德清西)人﹐出身江南大族。历仕宋﹑齐﹑梁三朝﹐曾自称“少好百家之言﹐身为四代之史”。齐永明五年(487)时﹐任太子家令兼著作郎﹐奉诏撰《宋书》。他依据宋代何承天﹑苏宝生﹑徐爰等修撰的《宋书》及其他记述宋代历史的书籍﹐增补宋末十几年的事迹﹐只用一年时间﹐到六年二月就完成纪﹑传七十卷﹐後又续修八志三十卷。沈约以文字称世﹐有文集九卷。
《宋书》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﹑书札﹑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﹐保存了原始史料﹐有利于後代的研究。该书篇幅大﹐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。沈约在宋时曾撰《晋史》﹐未成。当时流行的诸家《晋书》﹐记述典章制度的极少。他在《宋书》诸志中的叙述﹐往往上溯到魏晋﹐可以补《三国志》等前史的缺略。礼志把郊祀天地﹑祭祖﹑朝会﹑舆服等合在一起﹐乐志详述乐器﹐记载乐章﹐都是较好的体例。州郡志对于侨州郡县的设置分合记载简略﹔律历志详细记载杨伟《景初历》﹑何承天《元嘉历》﹑祖冲之《大明历》全文﹐从中可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。特设符瑞志﹐从远古叙起﹐既乖体例﹐又荒诞不经﹔缺食货与艺文两志﹐亦是该书的缺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