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- 交换链接 -- --
首页 | 历代王朝 | 帝王世系 | 年代纪表 | 中外对表 | 年号通检 | 历史事件 | 历史人物 | 历史地图 | 文物鉴赏 | 建议留言 | 关于本站
账号 密码 -忘记密码-
《清史稿》 —— 『卷一百六十六·表六 公主表』

〖上一章〗 〖返回目录〗 〖下一章〗

□表六

  ◎公主表

  表略

  天命八年六月戊辰,太祖御八角殿,集诸公主、郡主,训之曰:“朕仰体天心,劝善惩恶,虽贝勒、大臣,有罪必治。汝曹苟犯吾法,讵可徇纵?朕择贤而有功之人,以汝曹妻焉。汝曹当敬谨柔顺,苟陵侮其夫,恣为骄纵,恶莫大焉!法不汝容。譬如万物依日光以生,汝曹亦依朕之光以安其生可也。”复语皇妹曰:“汝其以妇道训诸女!有犯,朕必罪之。”越数日,又谕归附蒙古诸贝勒曰:“有娶我诸女者,苟见陵侮,必以告。”太祖初起,诸女但号“格格”,公主、郡主,亦史臣缘饰云尔。厥后始定:中宫出者,为“固伦公主”;自妃、嫔出者,及诸王女育宫中者,为“和硕公主”。然开国初,有皇女仅得县君、乡君者。康熙以后,有妃、嫔若诸王女封固伦公主者,则恩泽有隆杀也。终清之世,为主婿者,前有何和礼,后有策棱,贤而有功,斯为最著。他若拉旺多尔济,宫门殄逆,承祖泽;索特纳木多尔泽,亲臣受遗勋,集於其子:与国同休戚,称肺腑之谊。馀则奉朝请,参宿卫,皆克由礼,而诸主亦皆循循孝谨,太祖之教远矣。后汉书以公主附后妃后,南齐檀超议为帝女立传,王俭驳之,乃寝。新唐书始用其例,明史仍之。而辽、元二史则改次为表,详略得中,今效为之,主婿无传者,附见其事迹焉。

〖上一章〗 〖返回目录〗 〖下一章〗

本站由 迅风工作室 负责维护、更新(转载请必须注明出处)
Copyright © 2002-2024 书斋史苑 版权所有。保留所有权利、使用规定。

◆ QQ:5321370 Email:webmaster@historyfamily.cn [站长]
◆ QQ:42370463 Email:crazyblast@historyfamily.cn [副站长]